购买玩具应谨慎伤害别人应赔偿

时间:2011-01-10 10:00:05  作者:郑吉文律师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男童小新拿着交换来的玩具剑把玩,甩动时竟刺中了同伴小雨的眼睛,并造成其视网膜脱落。小雨告上法庭,要求小新的监护人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近10万元。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调结该案,小新的父母一次性赔偿5万元。

    9岁的小新和7岁的小雨是经常在一起的玩伴。2009年4月15日中午,小新、小雨和小新的同学小仁在一起玩耍。小仁的玩具剑可以伸缩,小新便拿自己的玩具与他换着玩。小新拿起玩具剑便甩,一不小心,剑尖甩到了正站在对面的小雨的左眼上。

    受伤的小雨被紧急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后因视力急剧下降,被送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同仁医院治疗,诊断为“左眼视网膜脱落”。经两次住院手术治疗,现仍需定期更换眼镜,并在成年后安装人工晶体。经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雨的左眼为十级伤残。身心遭受巨大伤害的小雨将玩伴小新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小新的代理人认为,小新当时的确刺到了小雨的左眼,但小雨没有证据证明其视网膜脱落与小新刺中左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告小雨的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原告方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前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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