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
请问律师 我家有一个这个情况 麻烦律师帮我们出下主意
周某06年找我们家借了20万元整,在外地做生意,后一直没还,08年初我们听说他并不是在做生意 所以我们多次催他还,都借口推脱,到后面直接手机关机找不到人了 于是我们向法院起诉了 但是他们都没来开庭 法院以缺席审判判决的。后我们一直寻找他未果,09年听说他犯了诈骗罪被抓获。因为他在他们公司也骗了很多钱挥霍了,他的房产法院判决了赔给了公司。
我们曾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可是他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了执行不了。现在他也在服刑,请问他借我们的20万我们以后要怎么索赔,难道就这么算了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07-状态:未解决]
郑吉文律师的解答:
只要以后发现他有新的的财产,随时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如有不明,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