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电费对不对,他们停止供电有没有正当理由?
本人于与半年前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前几日供电局来巡查电表,说电表显示数字不正确,液晶屏显示数字是错误,我们插进电卡一看,任然是我们与前业主交接时的电数。供电所的人说电表已经走了1万4仟多多个字,电卡实际购买的数字记录是1万个电字数,这其中还包括我们今年购买的2000个电表数。供电所的人要求我们补交4仟多个字的电费。
我们去供电所查了一下前一个房主购电记录,最后一次购电是2005年,如果我们补交电费实际要支付6000多个字的电,等于替前一个房主买单,我们将想法与供电所进行了沟通,接线员很傲慢。她说你拿着购房的证明来与领导商量,最多也只能减免1/3!而且她还说他们领导很忙,经常培训、出差,必须预约周一到周五的日子,还可能预约不上,如果不尽快解决就停止供电。
请问我能否不补交这些电费?我该怎么和他们协商?能否赢得官司?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9-07-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