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王律师:我想咨询你一个事情,我朋友给了我他们单位一个工程活,但是要求有资质。因我此把这个活转给了一家公司来干,我根他谈了了价格。他说他们能干。当他把这些资质证件给我我给我朋友单位,并订下了后,准备要干时,他有说要再加2000元才能干,我当时气坏了,不想让他们干了,可是他给我的哪些资质我朋友已给他们单位了并订下让所提供的这个单位来干了,没法撤出这些资质了,我就忍气答应他们要求,给他们加了2000元,从一开始干他们就净给我倒l乱,让我在客户之间维护的关系搞的很被动。所有完事之后,我发现他给我的资质也不是他们公司的,他拿的是别人的。所有我就回跟他签了一份他们公司跟我公司之间的合同,合同中并注明我把这个工程活转给他们,我并压了这个公司三千一百元的质保金。并根他们签订了一份合同,要求他当时给我的公司各证件及所开的发票均是合法有效的,如但我发现所提供的公司各证件及所开的发票有问题时,他均要赔我所有的损失。但是他给我开的发票,我给了当时给我的客户,发现他给的发票与财务章不一致。也就是说发票跟财务章不是同一个单位。所以我就一直没给他剩下的三千一百元的质保金。现在他到法院起诉我说我欠他款不给。我如给发院提供这份发票复印件,以这为由。能行吗?我主要是想出这个口气。并不是这三千元不想给他。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16-状态:未解决]
郑吉文律师的解答:
你好!如需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