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离职问题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来自北京,最近我准备办理离职,但是公司说我要是离职必须要再工作30天,否则就不给我这个月的工资,我不知道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请您帮我解答下谢谢 这是原件的部分内容:要求我们必须同意这个须知,否则不给办理辞职 一、 本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酒店三天或一个月的通知期,否则将根据所欠通知期天数缴纳现金予以冲抵。二、 本人将配合酒店完成工作交接,并于最后工作日结束后,根据酒店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离职手序。三、 离职手续完成后,酒店将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来源:http://www.xutao.com/PHome/?ReplyInfo/noreply.html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4-19-状态:未解决]
郑吉文律师的解答:

如有不明,可以给我打电话,说明具体案情进行咨询。

我咨询郑吉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内蒙古松洲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通州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郑吉文律师 > 郑吉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