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都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都以金钱或物的给付为内容和目的。二者区别:形成原因不同,借条只因借贷或借用行为形成,欠条可因买卖、租赁、借贷或借用、劳动、保管、占有、处分等合同或侵权行为形成;内容属性不同,借条只反映借贷或借用关系,欠条除可以反映借贷或借用关系外,也可以反映其他法律关系。准确地说,因买卖关系导致的拖欠货款行为应当由“欠条”形式加以确认。欠条书写应当便于识认,载明欠款原因、数量、时间,以及偿付的条件、方式和时间等内容,以避免约定不明招致其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