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房产纠纷解答
4年前因我母亲急需医药费父亲将房子卖与1亲戚,当时签了1个协议但未开收款凭证,协议上只有我父亲的签名,亲戚交了钱后说他去办过户,我父亲就没管了,前不久父亲和他去房产局办过户,房产局说办不了说协议上没共有人的签字[也就是我和 我母亲】属于无效的违法协议,现在我家条件不好,还是租的房坐我想买回来但对方百般刁难【现在那房子他租给别人。他家条件也很好】实在没法我想通过法律拿回房子,这样的官司怎么打?我有胜算吗?如果打起来我还要将以前的钱还他吗?[本来不想太绝可是对方态度实在恶劣]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09-11-23-状态:未解决]
董方伟律师的解答:
1.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房屋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的行为无效,故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您和您母亲知情同意卖房,则该协议无效;
2. 无效协议的法律后果是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处理;
3. 由于对方的资金被您父亲接受并用于您母亲医疗和家庭生活等,再加上房屋交付对方占有和使用行为长达四年之久,或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可以认定您和您母亲对房屋买卖是知情同意的;(据此,法院可以判决协议有效。)
4. 根据民法上的公平原则,民法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功能,希望您和家人对此案审慎理解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