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汇款

您好!我有一房屋出租。押金一直按两个月租金收取。本次出租时因对方希望照顾下,少收取一部分。后我将此事忘记。退租时因对方催得急,一时未能核对合同便将押金退回,所以多汇了钱给对方。对方不退多汇的钱。请问此笔多汇款项可否追回。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8-30-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尽量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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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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