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合同,

我进厂时,公司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还说在里面不做满一个月就走人的,就按1310的底薪结算工资,做满的就按1750的底薪算工资。现在我因做事达不到公司规定的产量而被公司开除,工资还要按1310的底薪结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补充提问:
那我该如何申诉,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09-16-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有需要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赔偿等,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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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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