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于之前的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送去劳动仲裁的证据(合同)被之前公司恶意修改入职日期,本来是2008年2月19号入职的被改成2010年12月(这个是公司为我购买社保的时间),之后签署的2份合同公司都没有给我一份。他们为了躲避责任还恶意篡改我的工资条把2010年的工资条修改成2013年和2014年请问我能得到合理的赔偿?26号仲裁要开庭了我该怎么应对?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4-11-24-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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