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的损害赔偿

我舅婆是通过家政公司去主家打扫卫生,然后在主家因过失导致受伤住院。主家与家政公司有合同,说是非因故意或者疾病发生的伤害,由发生损害的地点负责赔偿。住院时主家给了约四分之三的钱(9000),家政给了约有四分之一的钱(3000),但出院之后的我们要求给后续费用(疗养费,误工费,交通餐饮费等)但家政和主家都不理不睬。请问我的要求合理么,是否有打官司的必要,胜算几何?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3-18-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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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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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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