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家违约赔偿
你好,今年5月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我方按约已经进行了资金监管。到了卖方赎楼阶段,合同规定卖方要求是自己赎楼,现卖方在签订合同35日内,未赎出楼。卖方要求违约。理由是他自己去找了担保公司赎楼,结果因为他房款加小额信用贷款加信用卡欠款总额与卖的房价差不多,担保公司不愿意帮忙担保。他本人也没有现金赎楼,所以赎不回来。同时他去银行办理赎楼,但是银行要求要提前一个月预约,所以也超过合同35日内的约定。现卖家只同意双倍返还定金。请问这种情况我能要求达到最高的赔偿金额吗?或者可以达到房款的20%吗?(合同约定:如果卖方违约,买家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或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现周边的房价已经涨了20%了,按原来的价格已经买不到这类房子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6-18-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当然可以,但是违约金和定金你有权选择其一,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