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楼

您好,交楼时间到了,业主前往验楼,开发商未能合同中提及的及国家规定交楼时应出示的相关文件(如:永电、永水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业主当时提出质疑,开发商说先签收楼交接表,并承诺第二天提供这些文件。业主签字收楼后,第二天开发商仍不能提供这些文件。这种情况下,怎么将业主已签字的文件变为无效?并追开发商逾期交楼责任?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7-03-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比较难,因为你们已经收楼了,因此无法主张逾期交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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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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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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