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经济赔偿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有两个情况:第一个是,十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继续签订合同继续聘用该员工,直到员工超过退休年龄1年后,公司以裁员解聘员工,此时该员工的社保差2年才买够15年,长达16年的工作时间,中间有三年是未购买社保的。是否有关于追诉时效已过的问题?能否支付经济赔偿金?第二名员工是,公司裁员,工作了六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社保,员工也没有到退休年龄。请问以上两位员工该如何维权?可以争取什么权益?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8-14-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1第一个员工无法维护权利;,因为达到退休年龄后就不受劳动法保护.
2第二个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和失业赔偿等多项费用,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