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收法律保护的有效时间

债务人于2013年11月5日写下借条,承诺2014年1月13日付清欠款。之后一直拖拉未还,债权人于2015年2月8日登门讨债,其父付款3万5千元,并在借条上签字并写上日期,之后陆续还款1万5千元,至今4个月未履行承诺还款,请问借条受法律保护期怎样起算?借条到什么时间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9-20-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如果没有明确的还款期则任何时候均可要求还款,适用最长年限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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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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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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