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我与公司的三年合同期快满期了,公司与我重新签合同,但是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是东莞,而原来合同工作地点是深圳,我并不想去东莞工作,所以我拒签,公司便以我不愿意续签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09-24-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当然不合法,.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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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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