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的纠纷

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到损伤有:1车上一位人员轻微骨裂 2车子需进行维修 现在的状态是:1车子已经维修完成取得维修发票 现在的纠纷在人伤方面: 1。对方主张除了保险理赔的误工费以外,要求我个人对她进行一笔经济补偿,如果我不对她进行经济补偿,她将对我进行为难。 2.主治医生对她的诊断是:轻微骨裂,修养2-3个月,不会留下后遗症,不会对身体产生其他的影相。 3。现在3个月已经过去,她拒绝到医院进行最后的身体检查(该检查的作用是确认她已经痊愈) 我的现状是:我已经收集齐一切交保险的资料,可以正常进行保险流程,将我垫付的资金取回。但由于有担忧一直不敢提交。 我的担忧是:对方会以身体未痊愈,身体后遗症,的方式,将后续的身体所产生的医疗费对我进行起诉和困扰。
补充提问:
我可否通过这样的免除后续担忧:通过譬如:短信,微信,信函。请求对方应在时间段内,出示未康复证明,如超过该时间后,视为已经康复,以免除我的后续担忧?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5-10-状态:未解决]
杨艳国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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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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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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