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律师同志您好,我爱人家一共哥三个,今年九月爱人的二哥死了,他的媳妇和女儿有权再继承我公婆的财产吗?备注,二哥二嫂所住的房子房主是我婆婆,而我婆婆也于8年前去世了,只有我公公在。房子有两间是二哥生前和二嫂共同出资盖的。另外我的婆婆和公公都有住房公积金的房补加起来也大概20万元呢,这钱二嫂和她的女儿能分吗?公婆一直和我大哥一起生活,直至婆婆去世,自婆婆生病时费用都是哥三个平摊的。婆婆去世后公公就由大哥扶养,去年大哥家拆迁了,公公出按政策分了一套一居室,公公说把这套一居室都给大哥一个人这这合法吗?另外公积金应该如何分配?都遵照公公的意见吗?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8-04-状态:未解决]
王占华律师的解答:
你问题很复杂,有继承问题、转继承问题、代位继承问题,还有可能涉及立遗嘱问题,委托律师办理能减少很多麻烦,可来电或来事务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