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急盼回复

我老公的母亲(已经过世)把城中村改造的房子给了我们,可是在她过世前我们听别人说,如果子女分别继成,可以多分一些平方。所以我们给我老公的两个姐姐分别40平方,并做了公证,但事先已经说好,这40平方不会真的给她们,她们也答应了。但有房子马上盖好,我老公的姐姐突然问我们要各自的40平方。请问律师我们不给行吗?
谢谢!急盼。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04-07-状态:未解决]
王占华律师的解答:

有足够的证明推翻公证,才能达到不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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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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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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