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租赁纠纷
本人于2009.9.20看到清河天兰尾货招商。想着天兰尾货在北京也算是比较知名,也是连锁的。当时招商时到处打的广告牌都是 “天兰尾货”,进场处写的“天兰尾货隆重开业”,上方大的广告牌写的是“天兰尾货 第八店”.所以也没有什么考虑就打算做一下这个市场,当时就交了压金2000元。告知9月26号开业。要及时签合同,交租金。交租金合同上是写的要交3000的合同保证金。也交了。 当时合同是一年签,可以先交半年的租。交一年的可以送一个月,当时我也想好好干,想着能送一个月。就交了一年的租金.合同上签的是 “北京浩然天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天兰胜饰国际商品交易市场”。
当时是2009年9月29直接开业的,也没有试营业。
当时开业时到处打的广告牌都是 “天兰尾货”,到第二个月进商场的那个广告牌就被更名为“天兰博宇服装尾货隆重开业”.当时市场人也少了,也没有天兰尾货的知名度高,市场更是人稀单薄,市场上方那个大的广告牌还是写的“天兰尾货 第八店”.到2010年1月20日,市场上方的广告牌也被改成“天兰博宇服装尾货”。
请问名位这算市场违约吗?要是起诉有把握吗?市场里的商户全体谢谢能在这里给我们一个好方法的人。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27-状态:未解决]
严青伍律师的解答:
是典型的合同欺诈,应该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