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一家谈完保险下楼是把腿摔断可一位经理说死了给一万你没一分

我是刚交了几百元钱签订了合同到一家保险公司的员工我刚到保险公司在和一家谈完保险下楼是不慎把腿摔断我想为了治病找公司帮助可一位经理说死了给一万一年以上给一千医疗经理五千你一分不给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0-01-27-状态:未解决]
严青伍律师的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
可以看出来你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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