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在路上我正常行驶 对方带挂的大车超车把我的新车 五菱之光(刚500公里新车)在路上刮翻,车里3个人没事 车体损失严重 ,事故认定对方的全责, 我的车手续齐全 上道完事 3.6万元。 现在车在修理马上修好了,我问了下大修厂的人说这个10多天的新车肇事以后要折价1万左右,现在对方的态度除保险公司修车完事,不给任何赔偿,修车期间我来回跑路等费用也花了1000块钱了。这些钱就得自己倒霉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1-27-状态:未解决]
严青伍律师的解答:
凡是因为这次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都要对方赔偿,但你要保存好相关票据,到 法院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