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2009年12月25日我骑两轮摩托带着张三在公路上与对方李四驾驶的小货车相撞,造成张三死亡,我受轻伤,货车受部份损伤的结果。2009年12月26日张三的家属与李四签定一份协议 ,约定由李四赔偿张三死亡赔偿金陆万捌仟元,再说明一下,张三是农村户口,2010-1-25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占道行驶,车速过快,负事故全部责任,李四无责任。现在李四反悔,不履行协议,不对张三的家属作赔偿,李四认为其无责任,就不应当赔偿,请问张三的家属究竟能不能获得赔偿,如果能的话能获得多少赔偿,另张三今年19岁,未婚,还有两个弟弟在家,双亲健在,约50岁左右。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1-28-状态:未解决]
严青伍律师的解答: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李四无责任。那么应该有负有责任的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