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我与老公是男女朋友时,老公的父母出钱买了一个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那么如果我与老公离婚的话,我可以完全拥有这个房子吗?
补充提问:
办产证时,没有任何附带条件,买的前提也不是我必须与他们的儿子结婚。产证办下后,他父母要求我写个保证,就是房子系他们出资所买,房子之后的处置权归他们,与我无关,但是保证是我老公写的,他把房子的门牌号写错了,那个房子是6-1,我老公写的是5-1,我在上面签字了。
请问律师:这个保证是不是无效呢?我是否依然完全拥有这套房子呢?
2)结婚后,09年他父母又出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那如果我与老公离婚,我是否拥有这套房子的分割权呢?这套房子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2-02-状态:未解决]
严青伍律师的解答:

首先你老公的父母在你们婚前给你买的房子并且写的是你的名字,这个行为是赠与行为,如果这个赠与行为不附任何条件的话那么你可完成拥有这个房子,但是如果离婚,法官会酌情考虑让你补偿对方,毕竟这房子是你老公父母给你买的,给你买的前提是你和他们的儿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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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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