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别的女人关系暧昧 我想离婚争取女儿抚养权
时间:2014-01-10 09:15:17 文章分类:子女抚养
我跟丈夫结婚近5年了,有个近4岁的女儿。女儿2岁时我就发现丈夫多次与一个女人有暧昧关系,为此也有家暴,我身心疲惫,我有他们游玩合影以及暧昧短信记录,我想跟他离婚,要求得到女儿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做?
徐女士
【解答】
徐女士,您好。我们还是单纯地认为,无论是出轨还是家庭暴力,二者有一项就不对,何况您老公还是二者兼有,他当自己是洗发水么?整这“二合一”的!
很多人管“出轨”、“破坏别人家庭”等叫真爱,拜托,别糟践“真爱”这词了,真爱里必然包含了责任,包含了忠诚,包含了付出,包含了愿意和对方风雨同舟的信念。电视剧《武林外传》 有句台词说得好:爱情是条单行道。还有,您老公的所作所为早就超出了“暧昧”的范畴,我看根本就是“爱妹”!
所以,我们支持您提出离婚,一个可以为别的女人挥拳向自己妻子的人不值得去“坚守”。您上述提到的事项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有家庭暴力的证据就更好(报警记录加验伤单是证明这一点的“标配”),在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如果您老公不同意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那就法庭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