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7-23 10:00:49 文章分类: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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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男,资深离婚律师,重点大学法学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闵行区婚姻登记中心法律顾问。吴宇律师,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实务,曾就职于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现为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人,2003创办上海首家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网。
问:婚后购买房屋,一方父母出资付了首付,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
律师解答:虽然购房的首付款由一方父母支付,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根据社会常理的推断,认为一方父母的出资是对双方的共同赠与,而非一方个人财产,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