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协议离婚律师:离婚协议中是否可约定由夫妻一方单独抚养小孩

时间:2015-07-31 08:18:26    文章分类: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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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法院旁)

离婚协议中是否可约定由夫妻一方单独抚养小孩,并由其单独支付抚育费?

律师解答:《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协议中对于孩子抚养及抚育费的承担上原则上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规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自由对此作出约定。因此,一方愿意独立抚养并独立承担抚育费的,法律应当予以支持。但如果该方生活陷入困难从而无力承担抚养责任或者子女生活学习所需费用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合理部分的抚育费。

吴宇律师,男,42岁,资深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吴律师1997年开始从事律师实务工作,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服务,尤其擅长: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的争取,遗产继承诉讼、分家析产等案件。长期的婚姻家庭法律实务工作,使得吴宇律师具有处理复杂疑难婚姻家庭案件的独到能力和经验,以把每一个案件都办为“精品案件“为目标,吴律师成功办理过重大、复杂婚姻家庭案件数百起,部分经典案例为:

某亿万富翁离婚诉讼案;

某知名公司夫妻离婚股权分割案;

某跨国公司CEO夫妻财产约定纠纷案;

同居男女天价财产分割案;

某外籍人士离婚后财产分割案;

房产继承、遗产债务连环诉讼案;

千万房产离婚分割案;

天价子女抚养费纠纷案;

某公司总裁遗产继承纠纷。

……(知名案例因涉及客户个人隐私保护,恕不再次一一列举)……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闵行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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