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房产继承律师:继承发生纠纷,咨询如何处理   

时间:2015-11-25 09:01:54    文章分类: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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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男,42岁,资深婚姻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继承发生纠纷,咨询如何处理

  我外婆生前经公证订立了一份遗嘱,对她过世后财产如何分配作了安排,其中一处房产由我母亲继承。
  外婆2009年过世后,母亲并没有根据这份遗嘱去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最近母亲去世,舅舅、阿姨提出那处房产他们也有份。
  请问律师,该房产究竟应该如何继承?是否应作为母亲的遗产,由我们子女继承?

  ——韩先生


  律师回复如下:


  如韩先生外婆生前所立遗嘱有效,且遗嘱中处分的房产属于她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韩先生的母亲有权按遗嘱继承遗产。她虽然生前未按公证遗嘱去及时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但并不影响该房屋产权主体的权力转移性质; 现韩先生的母亲也已去世,若她生前没有遗留个人合法有效遗嘱的话,则该房屋应当按法定继承,即由所有子女和韩先生的父亲共同继承该房屋。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闵行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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