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离婚律师

时间:2015-12-21 10:15:20    文章分类:诉讼离婚

想要起诉离婚,是否符合条件

  我和丈夫结婚多年,他因为故意伤害罪曾被判刑3年,去年才刑满释放。由于他刑释后不思悔改,整天跟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又不能找到稳定的工作,因此我想跟他离婚,同时要求儿子的抚养权。但是丈夫不肯跟我离婚,还说即便离婚也要儿子的抚养权。
  请问律师,像他这种情况,如果我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是否会支持?是否有可能将孩子判给他?
  ——顾女士

  律师回复如下:

  按照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不离婚的原则。建议顾女士多收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以获得法院对离婚诉求的支持。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 《婚姻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的。顾女士的丈夫有犯罪前科,且不务正业,孩子判给他的可能性较小。

上海离婚律师网:www.lih365.com,是上海市10强所、市级文明所、市级先进所,婚姻律师团队创办的法律网站,专业提供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分割、股权分割、调查取证、法律文书起草法律服务,成功承办过离婚案件千余起。

联系电话:159 2121 9899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区人民法院旁)

吴宇律师,男,42岁,资深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婚姻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闵行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宇律师 > 吴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