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1 10:16:21 文章分类:诉讼离婚
我和妻子今年8月办酒结婚,因结婚前为了一些事发生争吵,所以当时没有登记。此后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糟糕,从10月底开始一直分居至今,也就没有再去办理登记。
最近我们在协商分手的事,他提出要拿回他家的聘礼,态度很蛮横。本来我们打算适当退回一些,但现在越想越气,觉得不应该退还给他。
请问律师,在结婚办酒前他家送来的财物,如果现在我们分手,是不是要全部退还给对方?——何小姐
律师回复如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由于何小姐和男友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虽然已经办了结婚酒宴,但在法律上属于尚未结婚,对方如果要求退回彩礼,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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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男,42岁,资深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婚姻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