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1 10:22:04 文章分类:子女抚养
2011年7月,我与丈夫陈某协议离婚,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的当天,双方一起到酒店吃饭,吃完饭回家收集东西时有点伤感,遂又同房了。第二天,我就离开了陈某家并到广东去打工了,不久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坚持把孩子生下来了。
现在,我要求陈某给小孩抚养费,但陈某不承认小孩是他的,且以双方已离婚为由拒绝支付,我要他去做亲子鉴定,他不愿意。请问我是否能向法院起诉陈某要求确认亲子关系,能向法院申请强制陈某去做亲子鉴定吗? 金女士
【解答】
金女士,您好。做亲子鉴定不能强制,但是如果一方不肯做的话,就可以直接认可您的主张成立,法理依据是因为“证据”就在他身上,而他拒绝提供,就做出对其不利的推断。
您反过去想,如果拒绝做亲子鉴定就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不承担抚养义务,那么不是谁都可以逃脱抚养义务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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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男,42岁,资深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婚姻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家庭律师,重点大学法律硕士,7年法律专业学习,15年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部长;中华全国和上海市法学会会员、律师协会会员。多次应邀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继承法”、“婚姻家庭案件HYPERLINK "http://www.lih365.com/"法律实务操作”、“婚姻家庭纠纷审判实务研讨”等课题组研讨会,对婚姻家庭法律的含义与立法背景有深入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