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时间:2009-12-09 22:14:34    文章分类:诉讼离婚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来源:    点击:23   添加时间:2009-11-2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开庭审理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诉讼结束);

  4、调解无效、判决。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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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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