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图者的劳动争议

时间:2009-12-26 15:54:30  作者:我  文章分类:律师生涯

按照我原本的思路,认为劳动争议原则上并不是真正的法律诉讼,因此一直并不热衷,只是朋友或关系的 托付,偶尔代理一两个难以推脱的卡斯,但最近遇到了一个,还是设了进去.
劳动者是个从事制图工作的人,在本市相当大的一个设计公司(以前是设计院)工作,工作了3年时间,制作了大概近千张图纸,但是单位并没有给他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工资也和其他的员工有所差别,领工资也是现金方式,部分是通过单位领导的个人账户转过来的。他最为有效的证据是他制作的图纸,上面由单位注册结构式的印章,此印章虽然不是单位的印章,但是由于必须在单位承揽的工程上才可以使用,因此和单位的印章无异,这些图纸上都有该劳动者的签名,这些劳动过程的痕迹是不容被推翻的,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举证推翻,只是举证单位的工资单和员工名册上没有这个劳动者的名字,我想这些证据并不能成立,因为这些都是单位自己制作的,写成什么样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必然真实的反映事实的,所以从这点对劳动者是有利得,但是劳动者无法举证自己的月收入,而年底收入又比较多,不能套用最低收入的规定,所以这可能成为裁判的困扰,此案尚未审结,期待好结果。
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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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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