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同意我辞职

本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11月公司才跟我签劳动合同1年,但是合同文本上试用期那划掉了,同时只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险,2009年续签5年劳动合同至2014年10月31日才到期,现在本人想去外地发展,2011年5月28日写了辞职报告,但是领导说董事长不给批,要不你就在这接着干,要不只能走旷工的途径,这是我们公司经常用的手段,但是我的毕业证、学位证还有档案都在公司,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如何在维护我自身权益的基础上快速解除合同,听说公司能拖就拖,最后工人耗不起,只能不了了之。对了,现在我的两本合同都拿到手里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03-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首先告诉你,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该自己拿着,最多给单位复印件,还有你提前一个月辞职就可以,但要保留证据,最好是邮政快件发一个,写清楚是辞职信和日期,这样一个月后如果不给你办辞职你就可以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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