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政府是否有权对辖区下的村主任、副主任进行具体的职务划分

您好,我想询问市级以下开发区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没有权利对所属辖区村里选举产生的村党委委员的工作进行直接的分配划分?
也就是说开发区政府有关领导是否能直接按自己的意思对下属村的书记、主任副主任等进行具体工作的职务划分??
我们这有个开发区的下属领导一直负责管辖开发区下属的各个村镇,因为和村里的某个委员私下关系密切,便想将一直以来村里属于主任、副主任的一些工作具体的交给此委员负责。选举后一个多月不交接、不分工、开会的时候他说政府原则上是希望各委员做自己会的职务,不必非要主任、副主任负责。请问政府是否有此原则??
请问此举是否合法?此领导是否有权直接干涉村里的公务?国家对于这一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急等 拜托 再次感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13-状态:已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理论上不是上下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只有知道义务,但是现实中很难避免干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

我咨询于柱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于柱律师 > 于柱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