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

他是2007年向银行贷款31.5万,第一年都是担保人去签字,往后都是银行主任代签的,由于银行主任吃的回扣太多,当事人没有去还贷,现在银行把他交经济侦查处理,处理的结果是;骗取单款;请问这项罪命有没有?不还钱的话能判多重的罪?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04-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这个要看具体情节,不能就此定论

我咨询于柱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于柱律师 > 于柱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