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撞上机动车,交警判机动车负全责,应如何索赔?
本人驾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速30码,路遇十字路口(无红绿灯),横面迎来一自行车撞上我车后轮胎。自行车倒下并砸伤自行车主,车主为60岁上下妇人。向交警及保险公司报案,送医院救治判定为骨折。交警扣留我车,要我承担全责,要我缴纳10000元医疗费,并缴纳5000元事故押金,方允许我提车出来。为了尽早提车,我接收判全责的 责任认定书。现三个月已过,我收到当地法院寄来的传票,自行车主提出“七级的伤残鉴定报告并索要12万元之多的索赔金额。我想问:这种情况一般索赔多少最为实际合理?我应如何 就赔偿问题 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以保证我自己不承担索赔费用??
补充提问:
该自行车主所处的医院 内部有熟人,“伤残报告”也是由 这个治病医院所出。这样的鉴定报告是否算是合法有效的证据?赔的话,赔多少才算合理公正?难道他索要12万元,我就要赔他12万吗?如果法定认定我赔付的话,我如何与保险公司协商,以保证我自己不去赔偿这部分费用?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17-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看证据,如果对方确实有7级伤残,那你是该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