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应履行法律责任

我是2010年进入沈阳第一制药华北事业部山东大区济南办事处的,到今天为止已经是一年半了,现在还没有给转正。公司工资拖欠4个月有时发工资还不及时,为了使我们更好的开发市场公司给了一部分费用用来开发市场,货已经发了钱也给我了,但是现在货没出去,他们要退货,公司告我挪用公款,他们有给我打钱的记录,我也有请问我是不是应该履行法律责任。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31-状态:已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你没责任呢只要是公司给你打的钱,你说清楚就可以,还有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足你的工资和保险。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您能具体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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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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