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归属权等问题
律师您好,我与男友现在想要结婚购买一处房产,可是两个人都不符合贷款买房的资格,现在想用朋友的名义贷款我们出资来购买房产,请问: 1.如果用朋友的名义贷款,我们想要去公证处出一份房产归属证明,证明房产是属于我们夫妻公有的而非贷款人所有,这样做可行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法律效力? 2.如果公证后,贷款买房的朋友以此房产产生纠纷的话,他有可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吗?公证书对我们的作用有多大? 3.以这样的方式购买房产风险大吗? 4.可不可以在房产证下来后,除了过户转让的方式对房产所有权进行更名,还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呢? 5.房产证的转让和过户,有时间限制吗?需要什么条件或者资格吗? 谢谢,期待您的解答!!!!!!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01-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不可行,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只有一个可能性,就是你绝对相信对方的信用,别的没有任何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