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事纠纷交了5000元扣押金,派出所这样做合理吗?

9月16日下午,我父亲在路边草丛看到一个小铁簸箕,捡了。当场被路过一女性拿回,我父亲没有说什么,后来才知是园林打扫卫生的,但是她骂我父亲偷,我父亲不乐意听,生气和她抢夺了起来,结果两个人都有点淤青和手部的轻微划伤,但是我父亲没拿走簸箕,被路人劝走了。因我父亲有疝气,这一生气就疼得,所以住院做手术。可是,对方却报警了,法医鉴定轻微伤。昨天我父亲刚拆线就被传唤到派出所问话,一问就拖着不放人了,要扣押24小时,因为考虑他身体的原因,我们被要求交了5000元扣押金才领出了人。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合理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9-28-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问题关键在于,知道了是人家的,你父亲还和人家抢,这就不是盗窃了,性质严重了。虽然可以说清楚,但是不会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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