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40码左右速度在市内繁华街道行驶.碰到一横穿马路74岁老妇.在急刹车没完全停稳状态下将其碰倒.送往医院.经拍片.CT等全面检查没有发现伤筋断骨等现象.就是腰部.尾骨软组织挫伤.还有就是老妇自身的老年病.已住院12天.医院2天前已告知可以出院.但老妇及家人说头晕还不能出院.现在的处理情况是:交警队告知.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由车主负全责.由保险公司赔付!老妇家人已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本人以为这就是处理结果.也签了字.两天后提车!没想到第二天交警队通知.不能提车了.因为伤者已向法院起诉.请求5万元的保全.要提车必须交钱!我不明白.已经有责任认定书了.还不能提车吗?我也不明白.责任这样划分对吗?我该怎么办呀?
补充提问:
法院保全数额与车型有关吗?车是:别克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0-18-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提交存折或者其他的抵押,这样就可以先提车了,然后,你追加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