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条例前发生的工伤在执行后辞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谁支付

请问我是10年4月做的工伤认定,11年4月伤残鉴定9级,11年11月辞职,山东潍坊是按新旧标准执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谁出?社保处还是单位?因为山东省的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即鲁政发〔2011〕25号,实施后以前的条例同时废止,我到底适用于新条例还是旧条例?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15-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是单位出,这个都有明确规定的,你可以拨打12333转人工具体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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