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律师好:
我于1997年购买了二手房,因说是房改房,当时没法办理产权转让。政策去年让办理,结果我去找甲方办理手续时,他说忙拒绝我,并且说等他有时间在联系我。结果一直我也没接到电话,今年本月19号,我再次找到他办理时,他提出先付5万给他,方可转让产权。请问他是否违约?属不属欺诈行为?
一下是双方的协议书:
甲方:XXX(卖房者)
乙方:XX(WO )
甲方将房改所得的楼房有偿转让给乙方,双方协议条款如下:
一:楼房坐落在XX区XX街XX巷X号楼。
二:房价为二万五千元,室内附属设施土暖一套(大60暖气片6片,暖气炉子一个),太阳能水箱一套,前后阳台钢窗等,这些设施类计二万柒千元,该款在本协议签定之日交二万元,余款七千元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前付请。
三:房屋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是房改所得房屋,自房改之日起五年后才可办理转产过户手续,故双方协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2002年到2003年间,政策允许提前或推后办理也可提前或推后,过户的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补充提问:
甲方现在说他只有百分之76的产权,另百分之24产权在原单位,须花钱买回那百分之24的产权。他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可是以上事实我不清楚,协议也没有体现。这是不是勒索?欺诈行为?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21-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先调查你是否属实,然后起诉要求过户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