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我与丈夫属于再婚,办理婚宴收取了6万礼金,丈夫是本地人,我们都在一个县城上班,所收礼金中他的亲戚占多数,为了结婚,布置新房,购买家具等花去2万,是在登记结婚前他在家私店赊的,婚后用礼金偿还了家具钱和酒席,剩余3万他存在他个人帐户下,婚后感情不和离婚,请问这3万和家具我能要求分配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22-状态:已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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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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