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律师好,合同中没有写明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只写着甲方安排乙方在作业岗位上从事作业工作。另合同中还有一条为:“甲方如因内部架构调整、部门合并、撤消等原因,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及相应的工资报酬”。是不是意味着甲方可以利用此条款难为乙方而达到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而且还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我现在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单位为了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要我到外地工作,我没同意,最近已经给我下了调令,如果不去报到,将以旷工论处。请给我拿个主意,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2-30-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到外地属于重大变更,你可以拒绝并申请仲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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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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