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2007年,我们以30000元从他人手里购买2间经营房,面积约30平米,无房产证,也未订立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后来第一出让人想再买回去,我们不同意。这房尽管没有产权证,可也是有关单位统一开发的,第一出让人也是买来的。请问:我们和转让人之间的买卖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对簿公堂的话,我们的胜算能有多大?拜托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14-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没有合法开发依据,法律不保护,单位私自开发的,也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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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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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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