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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我刷卡买的东西属于我的吗?
同居期间我买的东西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我可以要回来吗?我有证据说明是我买的,谢谢!补充说明:
我买的是汽车已经二年多了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我只有她写的日记,上面她写了她付三千元,和我付钱的银行的对账单,上面有销售汽车的名字,和我付钱的数量。还有空调,电脑,等都是我刷卡买的,我们同居三年多了我可以要回来吗?
咨询者:
fa184233
山东
[
咨询时间:2011-02-28
-
状态:未解决
]
于柱律师的解答:
登记是她的,意味着你给对方了,要不回来了,没登记的,发票在谁手里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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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柱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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