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我刷卡买的东西属于我的吗?


同居期间我买的东西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我可以要回来吗?我有证据说明是我买的,谢谢!补充说明:
我买的是汽车已经二年多了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我只有她写的日记,上面她写了她付三千元,和我付钱的银行的对账单,上面有销售汽车的名字,和我付钱的数量。还有空调,电脑,等都是我刷卡买的,我们同居三年多了我可以要回来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8-状态:未解决]
于柱律师的解答:

登记是她的,意味着你给对方了,要不回来了,没登记的,发票在谁手里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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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宇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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