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说法不合法,你可收集你自1997年开始至2003年你连续在该公司上班的证据,例如工资单.入职或录用员工登记表.工作证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公司补缴以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的仲裁申请,但属于你个人应缴部分应由你补缴,如你现在还在职上班,申请仲裁也是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