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起诉吗?
2009年11月4日小轿车由西向东和摩托车由北向南发生碰撞,摩托车已经过了东西路的中心线,小轿车刚驶出路口,小轿车前部左半边保险杠损坏,南通市通州区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经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双方各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我觉得摩托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摩托车到达路口时小轿车还未到路口,摩托车不好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摩托车架驶人要求看现场照片,南通市通州区交警说只有律师能看。我觉得南通市通州区交警徇私,我可以起诉交警吗?我需要做些什么?能得到什么赔偿?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3-01-状态:未解决]
何道宽律师的解答:
可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作出复核结论,以便对交通事故认定作出公平合理的认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