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车在临时停车点被盗能否索赔
去医院看朋友把电瓶车停在医院楼下的一处临时停车点,给了那人5元钱他给我一张号牌。数小时后下楼取车发现被盗。于是向管理员索赔,他称5元钱停车费属占道使用费非保管费,没有保管防止遗失的义务,故拒绝赔偿。请问停车点是否有赔付义务?
咨询者:
Meaningful
四川
[
咨询时间:2010-04-24
-
状态:未解决
]
何道宽律师的解答:
设立临时停车点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由是双方已形成有偿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咨询何道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何道宽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何道宽律师
执业机构:
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海南 海口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行政诉讼 合资合作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更多何道宽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何道宽律师
>
何道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